防水工程實行直接發包的必要性
建筑防水工程是既古老又年輕的話題。在現實生活中,滲漏是建筑物較為突出的質量通病,也是業主反映最為強烈的問題。許多業主在使用時發現屋面漏水、墻壁滲漏、粉刷層脫落等現象。日復一日,房頂、內墻面會因滲漏而出現墻面大片剝落,并因長期滲漏潮濕而發霉變味,直接影響住戶的身體健康,更談不上進行室內裝飾了。辦公室、機房、車間等工作場所長期的滲漏會嚴重損壞辦公設施,導致精密儀器、機床設備的銹蝕、生長霉斑而失靈,甚至引起電器短路而發生火災。地下室、人防車位等部位雖然比較隱蔽,但一旦底板、頂板、墻板任何部位造成滲漏會直接影響到地下停車使用功能,給業主帶來的損失都相當嚴重,尤其是頂板部位由于種植綠化更容易造成滲漏,因此對防水的要求更高。滲漏不僅擾亂了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秩序,而且直接影響到整幢建筑物的使用壽命,對滲漏現象,人們每隔數年都要花費大量的資金和勞力來進行返修。由此可見防水效果的好壞,對建筑物的質量至關重要,所以說防水工程在建筑工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造成房屋滲漏的主要原因是施工質量不過關。即便設計和材料都沒有問題,每個防水工程質量的保證最終是要通過施工來實現的。只要施工人員稍微一疏忽便可造成隱患,最終出現滲漏。可見,施工在防水工程中是相當關鍵的。在建筑防水行業中有句俗話“三分材料,七分施工”,好材料是施工的基礎,但是施工質量程度的好壞是決定整個防水工程質量的關鍵因素。
目前很多業主建設單位招標時把防水工程放在土建里或者要求的企業資質僅僅是土建總承包資質,總包單位為了使自己容易中標會把防水工程造價壓得非常低。中標后,總包單位在防水工程造價上再收取一定的管理費(一般是總價的10—20%)后分包給防水專業公司,這也是造成防水工程造價低的原因之一。既使發展商把防水工程款付給了總承包方,總承包方也經常挪用,不給防水專業公司,因此防水專業公司在如此低的價格下,還要承擔墊資之累,根本沒有利潤而言。所以只能在材料上想辦法,即偷工減料。其結果只能是以犧牲防水功效及使用年限為代價,造成防水工程質量難以提高。
外包過程中,甲方實際上缺乏對材料進場和施工全程監控。而對于總包施工單位來講,他們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想方設法地極力降低成本,實現利潤的****化。象鋼筋水泥、鋼架結構等大宗主體材料的型號規格乃至廠家品牌是建設單位特別指定的,也是監理單位重點監控的,勞務人員的數量編制是定額的,工資成本都是有標準的。這些大宗材料的成本和勞務人員的工資費用都是透明的,其成本是總包無法降低的。因此,他們只能在防水保溫、裝飾材料和水電安裝等隱蔽性工程上極力降低成本。在選擇分包隊伍時絕大多數總包的態度是哪一家便宜,就用哪一家。為了實現利潤****化,總包往往把防水分包的雙包價格壓得非常低,有時候其價格連材料成本都不夠,材料品質好、信譽高的企業因報價較高首輪即遭淘汰;材料品質差、信譽低的企業因報價低而中標。最終與總包方簽訂合同的絕大多數是一些掛靠單位的游擊隊。這些“防水游擊隊”為了賺取利潤,往往在施工上采取偷工減料等方式,以次充好降低了防水材料的耐老化性能和長期耐久性能。而且這些防水游擊隊的施工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往往缺乏專業培訓,技術不過硬,導致施工不當,最終造成建筑防水隱患,有的工程剛竣工交付使用就出現裂縫、滲水,造成大量客戶投訴、甚至訴諸法律,帶來高額賠償。另外,建設方為了獲取更好的經濟效益,將竣工工期定得較死,總承包單位為了趕進度,將一些不利于防水施工的條件強加于防水施工單位。如地下室底板防水施工時不按技術要求設降水井、屋面基面干燥度不符合要求等情況下,強行要求防水專業公司施工,為趕工期,違反科學規律;再有對防水層不及時保護,造成防水層破壞,這勢必埋下防水工程質量問題的隱患。
因此,為明確總包單位與防水專業公司的責任、權力、義務,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我公司建議以下三種操作模式:1、小型的或維修的項目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給專業防水分包單位。2、大中型工程由建設方規定防水施工價格的最低限額,建立由具備法人資格的一級專業承包資質的防水公司組成的誠信供應商庫,由總包方在該庫中擇優選取專業的防水公司,將工程直接發包給防水施工單位。。3、對于必須招標的防水及維修工程在招標時就設定投標企業的資質要求,必須是具備法人資格的一級專業承包資質的防水公司。如果土建資質和防水專業承包資質單位都可以投標,一般來說,肯定是土建單位中標,具體原因上面已經有詳細的表述,但是防水維修效果可想而知,過了一兩年又要重新維修,將會給業主帶來很大的損失。
由建設單位建立分包商誠信庫****好處是實現了多贏的局面:1、參與誠信庫建設的是正規防水施工公司,正規公司擁有較強的專業施工隊伍,可以為其提供過硬的技術施工配套服務。而且在項目建設前可以就防水設計或者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向專業防水施工企業征詢意見和進行充分溝通。2、對于總包施工單位來講,風險轉嫁到第三方正規防水公司。在傳統模式中,防水問題一直是困擾總包的問題,總包既想賺取利潤,但又無法規避風險。導致其在項目竣工后出現諸多后遺癥,產生重大經濟損失。風險轉嫁后,他們可以安心做土建工程了。只要給予總包合理的配套費,總包還是非常愿意予以配合工作的。3、對于第三方防水公司來講,可以不用刻意低價競標,為了口碑和信譽以及防止風險,在施工過程中會保證真材實料以及提供優質的專業技術施工服務,在保障合理利潤前提下為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4、如總包單位不提供有利于防水施工的條件,沒有盡到責任和義務,配合不到位,防水公司可以向建設方和總包單位提出要求整改的意見,形成相互監管、督促的模式,可以更好的保證防水施工質量,為業主提供優質工程總之,這種模式實現了三方的多贏局面,尤其是對于建設單位更是利大于弊。
對于建設單位來講,只有把房屋建筑工程建成優質工程,才能更好的租售,實現利潤****化;對于施工單位(總包)來講,只有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降低成本,才能實現利潤****化。二者之間有時候是矛盾和沖突的,因此,對于選擇怎樣的合作方式和模式,最終取決于建設單位。如果建設單位在項目前期不謹慎對待防水工程,就會出現很多建筑后遺癥,所付出的成本和代價更高,造成的經濟損失難以估量,產生的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追根究底,現行防水工程分包方式存在一些系列問題,防水工程在整個建筑施工過程中缺乏有效的監督。要想解決上述存在的主觀人為因素,從根本意義上提高防水工程的質量,就要徹底改變目前現行的分包方式。建設單位應把防水工程單獨從土建總包合同里拿出來與具有一定實力的專業防水公司簽定防水施工雙包(包工包料)合同,減少中間環節,提高防水工程質量。